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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紧急操作装置的重要性[09-04]

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在机房中,与机房检修装置结构,功能类似,也是靠持续按压按钮来控制。但主要区别是检修运行操作是在安全回路正常条件下进行。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则可在安全回路局部发生故障情况下进行,如限速器,安全钳开关动作后。

现在,电梯采用无齿曳引机渐多,移动轿厢的力大多超过400N。但这类电梯所配的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仅能在短接限速器.安全钳开关情况下运行,但当轿厢.对重发生蹾底或;中项时,紧急电动运行操作不能运行,影响了紧急救援效率。

无机房电梯由于占用空间少而备受用户欢迎,但目前的无机房电梯紧急操作装置普遍采用手动松闸,靠轿厢对重不平衡力矩的作用而移动。但当两者重量相当,不平衡力矩差较少时,疏散乘客就比较困难。由于井道顶部空间小,无法实现人工手动盘车,建议无机房电梯应配置紧急电动运行的电气操作装置。

电梯的紧急操作装置看似是电梯上的一个简单附件.但它却是电梯设备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应引起电梯设计制造.安装维修。使用及检验检测单位的高度重视,以保证电梯停电或发生故障救援乘客时发挥重要作用。


选购乘客电梯需要考虑的因素[09-04]

对于选购乘客电梯来说,主要是宾馆与写字楼的用户。由于乘客电梯不比住宅电梯,因此装潢上都要有所要求,一般轿厢采用蚀刻不锈钢,也可以下面1.2M采用与上面不同的装修。层门一般首层标准就是法文不锈钢,那么乘客电梯首层该换与轿厢装潢匹配的比较好。而乘客电梯一层普遍采用大门套的形式是大多数客户的选择。

乘客电梯选购原则:

首先要确定建筑的定位,其次是确定人流量,三是考虑等候时间,四是确定电梯速度与载重量。

最高档的电梯选择要求是在30秒内直驶到达顶层;中高档建筑直驶在40秒内到达顶层;中档建筑直驶在45秒内到达顶层。按这样计算,就可以用你建筑高度除以速度即可进行速度的选择。

其次是人流量的确定。一般来说,写字楼流量大,因此电梯需要从群控上去考虑,从电梯数量与速度的综合考虑来满足需要;宾馆一般用并联与群控结合的方式,那就还要考虑宾馆的房间数量与星级标准。中低层三星级以下一般用两台并联基本满足需要了。

目前国内的乘客电梯采用节能电乘客电梯可以满足2.5M/S的要求,就是说,高档写字楼如果是90米以下都足够满足了。而宾馆也同样可以满足15层以下的四星级宾馆要求了。节能电梯对运行的管理公司来说十分重要,一般可以比普通电梯节约三分之一的耗电。

在安全上,必须考虑是否符合双向安全的要求,其次是缓冲形式,其三是断电后如何急救。


电梯里为啥有镜子? 这些电梯冷知识你知道吗?[09-04]

乘坐电梯时,你是不是经常这样:电梯关门瞬间用手挡住;进电梯后,顺手按下关门键,然后从镜子里看看自己是否仪容端正;电梯里全是陌生人时都目不斜视,生怕与别人的眼神碰到……

看似再正常不过的习惯,其实存在着安全隐患;很多习以为常的行为,其实背后隐藏着一些被你忽略了的知识。下面我们就给大家科普科普,那些电梯冷知识。

一、电梯关门时伸手挡住安全吗? 

这是我们坐电梯时最习以为常的,你以为这样做没问题?

实际上:手可能会被夹!电梯都有感应盲区,万一没感应到就会继续关门,手会被夹!

科普时间:我们常见的电梯分为光幕式电梯和触板式电梯,光幕式电梯是在电梯门两边装有红外发射器和接收器,来感应是否有阻挡物;触板式电梯则是通过电梯门上的一块突出的触板来感应感应。但实际上两种电梯都存在一定的感应盲区,无法实现全部覆盖。电梯设置有专门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但是装置要在主动门最后要关闭的50毫米内才能启动。因此,用手、脚、物品等挡电梯门可能会被夹住,也容易造成电梯门损坏、失灵。

为了安全,使用电梯开门按钮才是最佳选择。

网上流传这样的说法:电梯的关门键其实是个“安慰健”,根本不能控制电梯关门,只是为了给人安全感而已。

实际上:在国内,关门键是有用的,但只能节省1~2秒,而且关门键指令并非“第一优先级”。因此作用微乎其微。

科普时间:电梯技术部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可以确定的是,在国内,电梯关门的按键是有用的。不过关门键的指令并非处在“第一优先级”,按下关门键后,如果有乘客进入电梯,电梯会打断关门的“进程”。奥迪斯电梯厂家负责人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在电梯门没有安全打开的情况下,按关门键不起作用,从电梯门完全打开算起,按下关门键直接关门与电梯自动关门之间的时差平均在2秒左右。


正确使用电梯的安全准则[09-04]

为了更好的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减少故障的发生及保证各位乘客的人身安全、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根据电梯性能和使用规范,各位乘客应该按以下要求正确使用电梯:

一、不要超过额定人数、载重量乘梯,严禁超时、超重、超大使用电梯,超载时电梯会报警,请主动礼让,退出,乘下一趟电梯。

二、进出电梯时,电梯会自动开、关,切勿企图用手扳开电梯门或将身体倚靠在电梯门上,以免造成人身损伤事故。

三、适当操作电梯,勿以坚硬的物品敲打按钮。

四、不要在电梯内嬉闹和蹦跳,轿厢内禁止粗暴行为。

五、不要在电梯内吸烟,禁止携带其它火种进入电梯。

六、保持轿厢及地面清洁卫生,不要乱丢果皮、纸屑等杂物。

七、不要乱按、狂按操纵箱按钮,如要保持开门状态,按住“ ”按钮或挡住侧光电开关即可。

八、切勿私自打开轿厢操纵箱和拨动操纵箱内的开关。

九、老、弱、病、残、幼乘梯要人陪同,以免电梯故障突然停止时不知所措。

十、使用电梯运送装修材料和货物和大件物品时,应事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申请手续,并在电梯管理员的指挥配合下执行操作。

十一、停电或故障导致电梯停止运行时,不必惊慌,不要冒险打开轿箱门或由天花板紧急出口等强行出电梯,可用“呼叫”按钮““紧急电话按钮”或手机与外部联系,以免发生事故,警铃仅供在紧急状态下使用。

十二、带水清扫候梯厅或携带湿物品乘坐电梯时,防止水渗入进道内。

十三、发生火警和地震时,切勿搭乘电梯。

十四、发现电梯故障、异常,随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十五、发现违章使用电梯、损坏电梯的行为,请大家配合制止,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对此行为将严肃处理,当事人必须承担相关处罚和赔偿责任。


常州电梯保养之常用电梯监控布线相关技巧[09-04]

根据国家相关的规定,8层以上的建筑需要配备电梯。如今伴随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口数量不断增大,8层以上的建筑越来越多,从综合布线这个角度出发,电梯的监控系统的布线变得尤为重要。不知道大家是否有了解过电梯监控系统的网线线缆的布线方式呢?如果没有,下面就带大家了解一下。

1、视频电缆走出电梯井的位置选择:理想的选择应在井的中部,因为这时井内随行视频电缆长度,大约只有井深的一半多一点,最短,自然引入的干扰也最小;但工程上这种出线要求,只能看情况争取,实际工程不一定允许。

2、过去,在不明白原理的情况下,多数出线位置都是和其他随行电缆一起走,从电缆井的顶部或底部走出。这种情况下,考虑到只有一半电缆是随行运动的,另一 半只是固定延伸连接,不运动,我们把这部分叫着"不动电缆";这就提供了一种可能:那一半随行运动电缆只能与其他随行电缆一起捆绑走线;而另一半不动电缆 可以选择远离随行电缆单独走线的方法,在电梯井内把视频线紧贴井璧垂直走线,并把这部分电缆穿金属管或走金属槽,以屏蔽干扰对这部分电缆的影响,比较有效。

3、随行运动部分的视频电缆与其他随行电缆捆扎时,设计者应充分了解其他随行电缆的结构和分布情况,捆扎时视频电缆应尽量远离电流大、频率高的电缆,靠近电流小频率低的电缆捆扎;这里,哪怕有1厘米的选择可能也要争取,因为干扰影响大小至少与距离平方成反比;

4、摄像机金属外壳、NC头的外壳、同轴电缆的外导体等视频信号的"地",和电梯轿厢、导轨等要绝缘,这在安装摄像机时要特别注意。摄像机供电应优选集中直流供电方式,其次是选择轿厢照明电,不能用动力电。供电、控制等监控用电缆,尽量选用带屏蔽的电缆,防止干扰信号向外泄露。

5、从电梯井出口到控制中心的视频电缆,应走金属管或走金属槽,以屏蔽沿途环境干扰对这部分电缆的影响,并注意这部分屏蔽与电梯井内的屏蔽,应做好电气连接。

据了解,布放视频信号线从监控中心至电梯机房预先留好的视频接口处即可,电梯机房至电梯轿箱内的视频信号线由电梯专业厂商完成布线(布放随行电缆时一道完成),电梯施工专业单位在电梯机房内预留视频接口(取电原则一样)。若需装楼层显示器,需协调专业单位在电梯轿厢内预留220V电源。


电梯的验收检验要求[09-04]

电梯的验收检验要求:

电梯在验收检验前,电梯及其环境应清理干净。机房、井道与底坑均不应有与电梯无关的其他设置,底坑不应渗水、积水。此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机房应贴有发生困人故障时的救援步骤、方法和轿厢移动装置使用的详细说明。松闸板手应漆成红色,盘车手轮应涂成黄色。可以拆卸的盘车手轮应放置在机房内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在电动机或盘车手轮上应有与轿厢升降方向相对应的标志。

系统接地应根据供电系统采用符合电业要求的型式,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应分别采用TN-S和TN-C-S型式。采用TN-C-S型式时,进入机房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易于意外带电的部件与机房接地端连接性应良好,它们之间的电阻值不大于5Ω。在TN供电系统中,严禁电气设备外壳单独接地。电梯轿厢可利用随行电缆的钢芯或芯线作保护线,采用电缆芯线作保护线时不得少于2根。

导体之间和导体对地的绝缘电阻动力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不小于0.5MΩ;照明电路和其他电路不小于0.25MΩ。

电气元件标志和导线端子编号或接插件编号应清晰,并与技术资料相符。电气元件工作正常。每台电梯配备的供电系统断相、错相保护装置在电梯运行中断相也应起保护作用(对变频变压控制的电梯只要断相保护功能有效。)

曳引机工作正常,各机械活动部位应按说明书要求加注润滑油,油量适当,除蜗杆伸出端外无渗漏。曳引轮应涂成(或部分涂成)黄色。同一机房内有多台电梯时,各台曳引机、主开关等应有编号区分。制动器动作灵活,工作可靠,制动时两侧闸瓦应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工作面上,松闸后制动轮与闸瓦不发生摩擦。

各安全装置齐全,位置正确,功能有效,能可靠地保证电梯安全运行。


如何维护保养电梯[09-04]

如何维护保养电梯

一)依照本规则及其有关平安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产品装置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维保方案, 

二)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每半年至少针对本单位维保的不同类别(类型)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 

三)设立24小时维保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困人故障演讲后,维修人员及时抵达所维保电梯所在地实施现场救援,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抵达时间不超过30min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h 

四)对电梯发生的故障等情况,及时进行详细的记录; 

五)建立每部电梯的维保记录,并且归入电梯技术档案,档案至少保管4年; 

六)协助使用单位制定电梯的平安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七)对承担维保的作业人员进行平安教育与培训,依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要求,组织取得具有电梯维修项目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培训和考核记录存档备查; 

八)每年度至少进行1次自行检查,自行检查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检验之前进行,自行检查项目根据使用状况情况决定,但是不少于本规则年度维保和电梯定期检验规定的项目及其内容,并且向使用单位出具有自行检查和审核人员的签字、加盖维保单位公章或者其它专用章的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演讲; 

九)安排维保人员配合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电梯的定期检验; 

十)维保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发现严重事故隐患,及时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演讲。 

电梯的维保分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其维保的基本项目(内容)和达到要求分别见附件A至附件D维保单位应当依据各附件的要求,依照装置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规定,并且根据所颐养电梯使用的特点,制订合理的颐养计划与方案,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检查、调整,更换不符合要求的易损件,使上海乘客电梯电梯达到平安要求,保证电梯能够正常运行。现场维保时,如果发现电梯存在问题需要通过增加维保项目(内容)予以解决的应当相应增加并及时调整颐养计划与方案。 如果通过维保或者自行检查,发现电梯仅依靠合同规定的维保已经不能保证平安运行,需要改造、维修或者更换零部件、更新电梯时,应当向使用单位书面提出。维保单位进行电梯维保,应当进行记录。记录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电梯的基本情况和技术参数,包括整机制造、装置、改造、重大维修单位名称,电梯品种(型式)产品编号,设备代码,电梯原型号或者改造后的型号,电梯基本技术参数(内容见第十八条)   

二)使用单位、使用地点、使用单位内编号; 

三)维保单位、维保日期、维保人员(签字) 

四)电梯维保的项目(内容)进行的维保工作,达到要求,发生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工作时的详细记载。维保记录应当经使用单位平安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维保记录中的电梯基本技术参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曳引或者强制式驱动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下分别简称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二)液压电梯,为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油缸数量、顶升型式; 

三)杂物电梯,为驱动方式、额定载重量、额定速度、层站数; 

四)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为倾斜角度、额定速度、提升高度、梯级宽度、主机功率、使用区段长度(自动人行道) 

维保单位的质量检验(查)人员或者管理人员应当对电梯的维保质量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且进行记录。


电梯的多种分类方法[09-04]

根据建筑的高度、用途及客流量(或物流量)的不同,而设置不同类型的电梯。电梯的基本分类方法大致如下。

1、按用途:

乘客电梯,为运送乘客设计的电梯,要求有完善的安全设施以及一定的轿内装饰。

载货电梯,主要为运送货物而设计,通常有人伴随的电梯。

医用电梯,为运送病床、担架、医用车而设计的电梯,轿厢具有长而窄的特点。

杂物电梯,供图书馆、办公楼、饭店运送图书、文件、食品等设计的电梯。

观光电梯,轿厢壁透明,供乘客观光用的电梯。

车辆电梯,用作装运车辆的电梯。

船舶电梯,船舶上使用的电梯。

建筑施工电梯,建筑施工与维修用的电梯。

其它类型的电梯,除上述常用电梯外,还有些特殊用途的电梯,如冷库电梯、防爆电梯、矿井电梯、电站电梯、消防员用电梯、斜行电梯、核岛电梯等。

2、按驱动方式:

交流电梯,用交流感应电动机作为驱动力的电梯。根据拖动方式又可分为交流单速、交流双速、交流调压调速、交流变压变频调速等。

直流电梯,用直流电动机作为驱动力的电梯。这类电梯的额定速度一般在2.00m/s以上。

液压电梯,一般利用电动泵驱动液体流动,由柱塞使轿厢升降的电梯。

齿轮齿条电梯,将导轨加工成齿条,轿厢装上与齿条啮合的齿轮,电动机带动齿轮旋转使轿厢升降的电梯。

螺杆式电梯,将直顶式电梯的柱塞加工成矩形螺纹,再将带有推力轴承的大螺母安装于油缸顶,然后通过电机经减速机(或皮带)带动螺母旋转,从而使螺杆顶升轿厢上升或下降的电梯。

直线电机驱动的电梯,其动力源是直线电机。

电梯问世初期,曾用蒸汽机、内燃机作为动力直接驱动电梯,现已基本绝迹。

3、按速度:

电梯无严格的速度分类,中国习惯上按下述方法分类。

低速梯,常指低于1.00m/s速度的电梯。

中速梯,常指速度在2.00~5.00m/s的电梯。

高速梯,常指速度大于5.00~10.00m/s的电梯。

超高速梯,速度超过10.00m/s的电梯。

随着电梯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梯速度越来越高,区别高、中、低速电梯的速度限值也在相应地提高。

4、按有无司机:

有司机电梯,电梯的运行方式由专职司机操纵来完成。

无司机电梯,乘客进入电梯轿厢,按下操纵盘上所需要去的层楼按钮,电梯自动运行到达目的层楼,这类电梯一般具有集选功能。

有/无司机电梯,这类电梯可变换控制电路,平时由乘客操纵,如遇客流量大或必要时改由司机操纵。

5、按控制方式:

手柄开关操纵,电梯司机在轿厢内控制操纵盘手柄开关,实现电梯的起动、上升、下降、平层、停止的运行状态。

按钮控制电梯:是一种简单的自动控制电梯,具有自动平层功能,常见有轿外按钮控制、轿内按钮控制两种控制方式。

信号控制电梯,这是一种自动控制程度较高的有司机电梯。除具有自动平层,自动开门功能外,尚具有轿厢命令登记,层站召唤登记,自动停层,顺向截停和自动换向等功能。

集选控制电梯,是一种在信号控制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全自动控制的电梯,与信号控制的主要区别在于能实现无司机操纵。

并联控制电梯,2~3台电梯的控制线路并联起来进行逻辑控制,共用层站外召唤按钮,电梯本身都具有集选功能。

群控电梯,是用微机控制和统一调度多台集中并列的电梯。群控有梯群的程序控制、梯群智能控制等形式。

6、其它分类方式:

按机房位置分类,则有机房在井道顶部的(上机房)电梯、机房在井道底部旁侧的(下机房)电梯,以及有机房在井道内部的(无机房)电梯。

按轿厢尺寸分类,则经常使用“小型”、“超大型”等抽象词汇表示。此外,还有双层轿厢电梯等。


常州市住宅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09-0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住宅电梯的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电梯的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使用(含日常维护保养,下同)、检验检测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住宅电梯(以下简称电梯),是指安装在住宅楼或商住楼的乘客电梯,不含个人或单个家庭使用的电梯。

  第三条 市、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规定权限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建设、房管、安监、物价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电梯的安全全面负责。

  第五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新闻媒体、学校等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乘梯安全意识,倡导文明乘梯。

  鼓励推行电梯事故责任保险制度,提高事故赔付能力。

  第六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支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监察职责,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有权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举报。

  第二章 电梯的生产

  第八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后,方可从事相应的电梯生产活动。

  电梯生产单位不得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出借、出租、转让电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资质证书。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提供电梯备品备件以及电梯安全运行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协助开展应急救援等专业技能培训。

  第九条 电梯生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安全责任制度等管理制度,对其生产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第十条 从事电梯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告知手续。施工单位不得将其承揽的业务进行分包或转包。

  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过程须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监督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电梯使用单位,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将其存入该电梯的安全技术档案。

  第十一条 下列电梯及相关产品不得出厂销售:

  (一)未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等文件的;

  (二)国家已经明令禁止使用、淘汰、报废的;

  (三)利用旧零部件拼装的;

  (四)零部件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的;

  (五)存在缺陷或瑕疵,可能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的;

  (六)依法应当禁止出厂销售的其他电梯及相关产品。

  第十二条 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对其销售电梯的合法性负责。销售活动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销售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制造的电梯;

  (二)执行电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产品的质量证明及按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文件。

  境外企业在本市销售境外制造的电梯及相关产品,须明确其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代理商,并由其代理商承担相应的质量及安全责任。

  第三章 电梯的使用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在选购、安装、移交电梯时,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选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电梯,其选型、配置应当与建筑结构、使用需求相适应,并符合住宅电梯的相关规定;

  (二)有条件的应当配备电梯视频监控设施,并保证电梯轿厢移动通信信号的覆盖;

  (三)提供电梯监控用房,确保监控用房到电梯机房间的报警、监控线路通畅;

  (四)明确电梯紧急报警线路、底坑防水等相关设施的质保期,承担相关质保责任;

  (五)向电梯使用单位移交完整的技术档案及各项资料;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四条 使用电梯应当确定电梯使用单位,由使用单位行使电梯管理权利、履行管理义务;未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 电梯使用单位按照以下规定确定:

  (一)新安装的电梯尚未移交给电梯所有权人、物业服务企业的,项目建设单位为电梯使用单位;

  (二)电梯所有权人自行管理电梯的,应当协商确定其中一个或多个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未协商确定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督促其确定或直接指定电梯使用单位;

  (三)电梯所有权人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电梯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四)电梯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电梯所有权人为电梯使用单位。

  第十六条 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的使用安全负责,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据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加强对电梯的安全管理;

  (二)建立健全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建立电梯安全技术档案;

  (三)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

  (四)委托有资质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五)保证紧急报警呼救有效应答,保持视频监控设施线路通畅、移动通信信号通畅;

  (六)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电梯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和电梯使用单位的联系方式;

  (七)对使用电梯运载建筑材料、建筑垃圾以及易造成电梯损坏的家具、家用电器等物品时,应当派员进行现场管理;

  (八)电梯出现故障或发生异常情况的,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九)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电梯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十)发生电梯乘客被困时,迅速采取措施对被困人员进行安抚并组织救援;

  (十一)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十二)在电梯检验合格有效期内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及时申请变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相关信息;

  (十三)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负责电梯日常安全巡查并做好记录;

  (二)督促检查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三)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电梯并及时报告电梯使用单位有关负责人;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具备相应资质;

  (二)配备相应数量的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联系电话,并保证24小时有人值守;

  (四)建立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五)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九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安全技术规范以及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定日常维护保养方案,对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负责;

  (二)建立每台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档案,记录电梯故障情况,档案至少保存4年;

  (三)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四)设立24小时日常维护保养值班电话,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予以排除,接到电梯乘客被困故障报告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救援;

  (五)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及时通知电梯使用单位组织维修;

  (六)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签订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一条 电梯使用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一)使用超过定期检验期限电梯的;

  (二)使用检验不合格电梯的;

  (三)违规使用存在事故隐患、停用、报废电梯的;

  (四)违规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改造、维修或存在其他危及电梯安全使用行为的。

  第二十二条 电梯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登记。

  电梯因故暂停使用半年以上,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启用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

  第二十三条 电梯的定期检验周期为1年。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自接到定期检验要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检验检测。检验检测完毕后,检验检测机构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并核发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二十四条 乘客乘用电梯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

  (二)不乘坐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

  (三)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轿门;

  (四)不破坏、拆除电梯的部件及附属设施;

  (五)不乘坐超载电梯;

  (六)不得有危及电梯安全运行及电梯乘客安全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五条 电梯作业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依法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

  第二十六条 由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管理的电梯,电梯使用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不按规定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可以依法催收。

  电梯运行维护费用于电梯日常管理、日常维护保养及维修材料和检验检测等费用。电梯运行维护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电梯运行维护费管理使用情况依法接受监督,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电梯运行维护费的收支及使用情况。

  第二十七条 电梯维修、更新、改造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检验检测

  第二十八条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依法取得相应的许可;

  (二)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符合有关规定;

  (三)确保其检验检测人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四)提供可靠、便利的检验检测服务,对涉及商业秘密的负有保密义务;

  (五)依法应当遵守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九条 检验检测机构和检验检测人员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范开展检验检测工作,客观、公正、及时地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负责,并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监督。

  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不断提高检验检测水平,提升服务能力,积极为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提供指导、服务。

  第三十条 检验检测机构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向电梯使用单位发出检验意见通知书;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还应当立即告知电梯使用单位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并同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书面报告。

  第三十一条 电梯受检单位对检验数据和检验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报告之日起15日内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复检。受理复检申请的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在15日内指定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复检。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进行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第三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建立电梯安全监察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对违法行为的举报,并及时予以处理。

  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相关部门应当建立沟通机制,互通电梯安全管理信息,构建联系平台,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十四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检验检测机构依法实施安全监察时,发现有违法行为或者电梯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以书面形式 发出安全监察指令,责令有关单位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或者消除事故隐患;紧急情况下需要采取紧急处置措施的,应当随后补发书面通知。需要相关部门支持、 配合的,应当及时予以通知。

  第三十五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建设、房管、安监等部门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督促电梯生产、使用单位落实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要求。

  第六章 应急处置

  第三十六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电梯事故及严重事故隐患应急处置协调机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应急处置顺利进行。

  建立由质量技术监督、安监、公安、建设、房管、卫生等部门和检验检测机构、电梯日常维维护养单位等组成的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

  第三十七条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事故应急演练。电梯事故发生后,电梯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启动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制定电梯事故部门应急预案,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及时启动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三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电梯事故隐患监察,依法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对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予以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第三十九条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后,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并逐级上报事故情况。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对电梯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条 安监部门负责电梯安全工作综合监管,参与电梯事故调查工作。

  第四十一条 公安部门负责电梯公共安全应急处置,及时对破坏电梯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进行查处,协助建立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与110的联动机制。

  第四十二条 房管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对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需要维修、更新、改造的电梯,房管部门应当 依法审核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未按规定进行维修、更新、改造但情况紧急的,房管部门可以依法组织代修,代修费用依法从相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第四十三条 建设、卫生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电梯事故的应急处置。

  第四十四条 电梯事故应急救援网络相关成员单位在接到电梯事故报告或者通知后,应当在30分钟内赶到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第四十五条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为电梯事故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或者检验检测机构违反相关规定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电梯生产、使用单位或检验检测机构拒不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安全监察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查处,并将查处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第四十八条 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电梯日常维护保养”是指对电梯进行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和检查等日常维护和保养性工作,其中清洁、润滑不包括部件的解体,且调整和更换易损件不会改变任何电梯性能参数;

  (二)“电梯运行维护费”是指电梯的日常运行以及维护所发生的费用,主要包括运行电费、定期检验检测费、日常维护保养费和维修材料费等;

  (三)“大修”是指需要通过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结构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业务,亦包括对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进行整体修理的业务,大修后的电梯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不变;

  (四)“改造”是指改变电梯受力结构、机构(传动系统)或者控制系统,致使电梯的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发生变更的业务。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电梯保养中应注意的问题[09-04]

电梯是一种特殊的运载工具,它由繁琐的安全电器回路和机械部件组成。加强电梯安全检验和监督管理,防止事故发生,国务院于2003年颁布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明确规定电梯的安装和保养由电梯厂家安装或委托具有安装资格的安装单位安装和保养。

1、电梯由机械和电器两大部分组成。如果日常不对电梯进行保养,电梯的安全性就得不到保障,如果电梯需要加油的时候而没有加油,就会造成电梯机械部件的磨损和破坏,使电梯使用寿命大大缩短,无法正常使用电梯。

2、电梯在使用过程中,一些电梯用户为了减少成本、节约资金,找来临时工或没有资质的公司做电梯维护保养,一旦出了安全问题连责任单位都找不到。如果是由电梯厂家或有资质的专业公司来维保的话,一方面维保技术和质量有保证,另方面一旦出了问题也有人负责。

电梯日常保养中应注意哪些机械部件:

1、电梯的曳引机需要油的润滑。在曳引机的外罩上有两个刻度,打开油嘴查看油应在两个刻度中间,如果油低于下面的刻度,就表示应该给曳引机加油了,如果不加油,电梯长时间的运行就会得不到很好的润滑,从而导致电梯曳引机和电动机的烧毁。电梯运行时间长了以后应该及时更换油,使曳引机始终保持清爽良好的润滑。

2、电梯轿厢导靴的清洗和润滑。大家都知道导靴在导轨上运行,导靴上面有油杯,要使电梯在运行中不产生磨擦声就必须定期给油杯加油和清洗导靴,并且应打扫干净轿厢的卫生。

3、电梯厅门和轿门的保养。电梯出现故障一般多在电梯厅门和轿门上,所以应注意厅门、轿门上的保养。一是门的上坎架上该加油地方加油,保持良好润滑,电梯就不会在运行中和门的开启中发出令人不愉快的声音。注意电梯的安全触板或光幕型的触板开关线的检查,因为电梯开关门的频率较高,会使开关线受损,这就要求维保人员在每一次工作中必须要检查,该换的就要提前换,不要让用户因门的问题对电梯产品质量产生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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